传说从三国时代诸葛亮时起,苗族就有斗牛之戏。民国《黔西州志·民俗》称苗族:“祀祖择大牯牛头角端正者,饲及茁壮,即与各寨有牛者睹斗,胜者吉。斗后,卜日砍牛以祀。主祭者服白衣青套,细褶宽腰裙。祭后,合亲族,高歌畅饮。”
民国《八寨县志稿·风俗》中称白苗:“祀祖,择大牯牛角端正者养之,饲及茁壮,约七年至十三年,则通知合寨,有牛者相斗于野,胜则喜,败则延,巫师祝之,无论胜败,均杀之以祀祖先,食宾客。”
斗牛有多种功能。苗族斗牛是在祭祖前夕举行,然后才杀牛祭祖。《黔中苗民图》中的白苗“祀祖之期,必择大牯牛,以牛角端正肥壮者饲之,肥则聚合寨之牛斗于街,胜则为吉,即卜期屠之,以祀祭祖者”。
现在苗族还合寨共购一雄牛,称牛王。通常是一寨一头,牛栏十分神秘,门上挂有狗头、草标等避邪物。每个牛王都有专称。
在汉族交际风俗中,有“结牛财亲”一说,流行于湖南一带。在当地,一头牛几户共用的称为结牛财亲,并视作亲戚,牛的所有权一旦换成别人,其“亲戚”关系也到此结束。
唐代诗人元稹《生春》诗:“鞭牛县门外,争土盖春蚕。”先“鞭”而后“争”,是古代送冬寒迎新春风俗的两部曲。
鞭春牛又称鞭土牛,起源较早。《周礼·月令》:“出土牛以送寒气。”后来一直保留下来,但改在春天,盛于唐、宋两代,尤其是宋仁宗颁布《土牛经》后使鞭土牛风俗传播更广,以至成为民俗语文化的重要内容。
康熙《济南府志·岁时》:“凡立春前一日,官府率士民,具春牛、芒神,迎春于东郊。作五辛盘,俗名春盘,饮春酒,簪春花。里人、行户扮为渔樵耕诸戏剧,结彩为春楼,而市衢小儿,着彩衣,戴鬼面,往来跳舞,亦古人乡傩之遗也。立春日,官吏各具彩仗,击土牛者三,谓之鞭春,以示劝农之意焉。为小春牛,遍送缙绅家,及门鸣鼓乐以献,谓之送春。”鞭春牛的意义,不限于送寒气、促春耕,也有一定的巫术意义。
我国少数民族也有慰问耕牛的习俗,称为“献牛王”。贵州的布依族,以农历四月初八为牛贺岁。是日,让牛休息一天,让牛吃糯米饭。仡佬族的牛王节每年农历十月初一举行。那一天,人们不再让牛劳动,并用上好的糯米做两个糍粑,分挂在牛角上,然后将牛牵到水边照看影子,以此种方式为牛祝寿。在贵州的侗族中,每年夏天六月初六举行“洗牛节”,届时春耕已结束,人们把牛牵到河边洗澡,并在牛栏旁插几根鸡毛和鸭毛,祈祷耕牛平安健壮。